
阴谋论 (CONSPIRACY)
上个星期我们谈到企图犯罪。其实有一种特别类型的企图犯罪,特别有名,那就是阴谋罪。所谓的阴谋罪,就是两个或以上的人,达成了一个协议或构思,计划要做一些犯法的事情。真正的罪案还未发生,但是协议有了,这已经是一种违法的活动。
案例(1)
大傻,小刀,跟飞机三个人情同手足,常常在一起出没。有一天,他们策划好要打劫一家银行,把路线,干案的时间,对待人质的方法,都讨论的清清楚楚。可是警方接到线索,将他们逮捕。请问,他们的同谋罪成立吗?
判决
三个人一起策划打劫的各种细节,虽然打劫还未发生,但是打劫的协议已经达成,因此同谋罪成立。
案例(2)
小强跟大华两个人烂赌成性。一天,他们俩越好了一同到一家地下赌场玩两手。请问,他们是不是犯了同谋罪?
判决
同谋罪要求一种协调好,并有一定危害性的组合行动。当两个或以上的人在商讨利用各自的技能,分工合作,互补长短,那产生的危害是更大的。然而,小强跟大华一同去非法赌博并不是一个协调好的犯罪活动,他们两个人一起赌博跟各自去赌博所产生的影响是没有分别的。因此,他们不是同谋罪犯。
案例(3)
明仁跟太太两个人策划好要把没有给钱的东西运出百货市场,结果被闭路电视拍了下来。有关人员马上拦截。请问,他们是不是同谋罪犯?
判决
同谋罪犯不能用在夫妻身上。如果他们已经有所行动,比如,将货品的条码标签撕掉,那么也许他们可以被控企图偷窃。
案例(4)
皮皮跟小蛋在一起讨论,要打劫一所银行,以将抢来的钱分发给水深火热的灾民。请问他们有罪吗?
判决
用不合法的行动,来达到合法甚至是高尚的目的,仍然是不合法的。皮皮跟小蛋的同谋罪成立。
Wednesday, 4 June 2008
Peppy's Law Class 55: Consipiracy
Posted by
P E P P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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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2
Labels: Peppy's Law Cla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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