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14 May 2008

eppy's Law Class 52: Theft


偷窃(Theft)

偷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属于公有或者个人所拥有的财物的行为。


案例(1)
皮皮爱上一棵长在小蛋的果园的松树,希望能够把这棵松树弄到手。于是,皮皮找了一把锯子,将树砍到,接着将它移走。小蛋完全不知情。请问,皮皮犯了什么罪?
判决
一件无法移动的物件,比如,山丘,湖泊,一栋建筑物,是无妨被偷取的。这棵松树原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,属于不能移动的物件,没有偷窃的问题。然而皮皮将它砍倒后,它就属于可移动物件。皮皮未经小蛋的同意,移动了物件,偷窃罪名成立。
案例(2)
大强非常喜欢约翰的北京狗。一天,大强故意在约翰家门前徘徊,露出一根小骨头。北京狗看见小骨头,食欲大增,由一个小洞钻出门外,跟随大强离去。大强乘机将狗引回家,将狗占为己有。既然狗是自己逃出门外,大强算是偷窃吗?
判决
狗的逃离,完全是因为大强所造成的。大强在没有得到约翰同意的情况下,将狗引走,偷窃罪名成立。
案例(3)
小明要到远方去旅行,将一个古董陶瓷交给珍妮保管。后来珍妮起了贪念,将古董转卖,赚了一笔。请问,珍妮是在偷窃吗?
判决
珍妮转卖的时候,古董陶瓷已经不在小明的手里,他将拥有权暂时委托给珍妮。因此,这不能构成偷窃的罪名。珍妮失信于人,可以被控失信罪名。
案例(4)
宗伟在街上拾到一颗戒指,将它占为己有,算偷窃吗?
判决
在那个时刻,戒指不属于任何人,不是偷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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