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行使武力(Force)
在一般人的认知中,行使武力似乎就等于刀光剑影,血溅街头。其实不尽然是这样。
一个人怎样才算是对别人使用了武力呢?
法律有精确的定义。
如果一个人造成了另一个人移动,或者改变其移动数度,或者使之停止移动,那么这个人算是动用武力了。
人跟人之间也不一定要有肢体接触。当事人可以通过一些物件来改变受害者的移动状态。这也是动用武力的范围。
案例一:
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,小蛋坐在一艘靠在岸边的小舟里,欣赏湖面的美景。皮皮站在岸边,花了一番功夫将系船的绳子松开了。小舟渐渐地离开岸边,被水流推向下游。皮皮有用武力吗?皮皮有犯法吗?
判决:
随然皮皮的身躯不曾碰到小旦,然而皮皮通过其他物质来改变了小旦的动向,运动速度,因此,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皮皮对小旦使用了武力。武力的使用,并不表示一定犯了法。关键在于小旦有没有同意皮皮松开绳子。如果没有,而且有证据显示皮皮有意图要伤害小旦,那么皮皮的举动就属于犯罪性的武力 (criminal force),这当然违法。
案例二:
小张骑在马上,在一个草原慢慢地徒步。小王突然用鞭向马的屁股用力抽了一下,结果马呼啸一声,立刻快跑。小张一时间反应不及,从马背掉了小来,重重地摔了一跤。请问小王有犯法吗?
判决:
小王利用动物改变了小张的运动状态和速度,明确地动用了武力。再者,小王的这个举动事前没有取得小张的同意,伤害小张的意图非常明显,属于犯罪性地行使武力。
案例三:
小明看到他的同学大胖在路边等车。小明故意将他的摩托车驶近大胖,让路边的水溅上来,撒在大胖的身上。这也算动用了武力吗?
判决:
小明利用自身的行动,让某种物质(水) 碰触到了他的身体,并对他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惊吓,确实动用了武力。
Tuesday, 1 April 2008
Peppy's Law Class 46: Force
Posted by
P E P P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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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55
Labels: Peppy's Law Cla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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