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思想犯罪和行为犯罪 Actus Reus & Mens Rea
大部份的刑事罪,控方都要证明嫌犯不但在行为上犯罪(Actus Reus),而且在思想上也有犯罪的意图(Mens Rea),而且两者必须在犯罪的一刻,重叠在一起,那么嫌犯才会被判有罪。
问题一:
有一天,皮皮驾车的时候被警察截停检查路税。他在停车时不小心将车轮停在警察的脚背上。警察痛得哇哇大叫,苦求皮皮驾走他的车子。皮皮一时童心大起,假装听不到,在车里呆若木鸡。
皮皮在不小心将车子停在警察的脚上时,并没有思想上的犯罪。但是当他发现伤了警察时,他虽然有犯罪的企图,但他什么也没做,因此没有行为上的犯罪。所以由始至终,思想和行为犯罪都没有重叠,他最多也只是见死不救而已。那么照法律来讲,他应该不能被判有罪。
假如控方想告他伤人刑事罪的话,可以成功吗?
答案:
表面上看来,这可算是一个法律漏洞。皮皮看来是没有犯罪,他最多只是见死不救而已。自古以来,见死不救的人多如过江之鲫,法庭也没有意思强迫大众每次都要见义勇为。但是法律不能允许一个人,在无心造成伤害后,见死不救。也就是说,在皮皮造成伤害后而见死不救,见死不救本身就是行为上的犯罪。因此皮皮将会被判有罪。
问题二:
小明与小华吵架。小明非常生气小华,心里就萌起伤害小华的念头。两人吵架分开后分别驾车回家。小明在驾车的时候,心里想:假如可以用车撞倒小华就好了。想到这里的时候,他一不留神,车子撞倒一个行人。小明急忙下车一看,原来伤者是小华。
由于小明在撞到小华的那一刻,思想和行为犯罪都重叠在一起,在思想上,他要撞小华,在行为上,他也撞倒小华。请问可以告他蓄意吗?
答案:
不能。原因是虽然小明想要伤害小华,但是他并没有真正想要在那一刻撞伤他。因此思想犯罪和行为犯罪并不能算是重叠。
Wednesday, 1 August 2007
Peppy's Law Class 11: Actus Reus & Mens Rea
Posted by
P E P P Y
at
21:19
Labels: Peppy's Law Cla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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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:
哈..我真有点被搞糊涂了??上法庭时,怎么证明小明在思想上有无想伤害小华的想法呢?虽然不能告小明故意伤害他人..但可以以其它罪名告他吗?
很高兴看到这个网站..让复杂难明的法律变的轻松易懂!!^^
我最近才发现了这个部落格,从头到尾看了一遍。这里的法律知识都很有用,请继续更新,支持
谢谢大家的支持。你们的部落格都很棒,一同努力!
發現新大陸! :D
對我很有幫助下
英語爛聽不懂看不懂課文zzzzz
愛死你了 peppy :$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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