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20 July 2007

Peppy's Law Class10: The Legal Definition of Death?


死亡的法律诠释 The Legal Definition of Death

如今,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死亡的定义,是根据大脑状态而下定论的,因为大脑的死亡是没有办法挽回的。在人脑出现不可逆转的丧失机能状态时,心脏可能还在跳动,呼吸可能还在继续,但是从法律的观点看来,这个人已经“死亡”了。



实例一
而1963年英国的Potter一案,是最早奠定了脑死亡标准的判例。Potter在一次殴斗中受了剧烈的脑损伤,医院在进行人工呼吸并征询其家属同意后,摘取了病人的一个肾脏。法院在审理此案时,打伤死者的被告提出了这样的反驳:我虽然严重伤了他,可是真正杀死他的是医生,因为他们关闭了Potter的呼吸机。你们凭什么控我谋杀?结果,由神经学和病理学专家组成的陪审团认为病人虽然还有呼吸,但是他已经脑死,宣称被告杀人罪名成立。

1968年,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曾对脑死亡的概念给出比较精确的定义,即脑死亡就是整个中枢神经系统的全部死亡,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机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。这个定义被许多国家的法律采纳。

然而,如果一个植物人的脑只是局部损坏,脑干还行,这符合脑死的定义吗?如果家属希望结束他的呼吸,这合法吗?下面的实例对此问题有个交待。

实例二
有一个叫Tony Bland的英国人,在一场球赛中不幸被混乱的人群践踏,脑袋缺氧,最终成了永久性的植物人。他的大脑皮质虽然坏死了,但是脑干还可以操作。医生和家属都希望可以停止给他输送营养液,让他有尊严地离开人世。可是他们都不确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。如果Tony不算脑死亡,却让他断了营养,形同谋杀。他们向法庭申请让Tony停止呼吸。法庭判决:Tony的脑部的功能已经失去思考能力和其他的主要功能,Tony的生命对Tony本身已经没有任何益处,因此法庭宣布Tony已经死亡。

这个判决影响深远,因为法律不再拘泥于死亡的定义,而是比较关心生命的品质。如果生命没有了品质,死亡是一个选择。

人们对于脑死,伦理,器官移植的问题,还会不断地辩论下去。死亡的法律定义,随着科技的进步,人们道德观念的种种转变,也会跟着改变。


3 comments:

ultimazero said...

感觉很恶心。

孙康 said...

我也曾面对过这种情况。看着亲人在脑死的状态下,凭着呼吸器维持生命时,真的不能够接受她已经逝世的“事实”。过后也曾怀疑,到底她当时是真的去了,还是还活着。

虽然已经一年多了,现在还是有点不能自已。。。

leeyoun said...

死的定义还有发展的空间,因为灵魂的存在尚未证明。以后可能脑未死,心还在跳,但是灵魂出窍了,也可以鉴定为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