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正义伸张了,有人看到吗?
这是其中一个最原始的法律原则。
在法律系统里,所有的事务都尽量透明化,确保法律的执行不会与人民脱节。
说明:
皮皮有一天路经兔子国,突然间被兔子国的秘密警察捉了。秘密警察向大众宣告说,皮皮有可能是最近杀了不少人的连环杀手,因此必须被捉回去进行秘密审讯。经过秘密审讯后,秘密法庭发现原来是误会一场,判皮皮无罪释放,并要求秘密警察们向皮皮道歉。皮皮被释放后,由于审讯过程是被保密的,群众都没有办法知道内情,所以有关皮皮是连环杀手的传闻并没有平息下来。搞到皮皮最后都还是被兔子国的人讨厌。
实例一:
由古自今,所有的审讯都是公开的。任何人只要有兴趣,都可以走进法庭,参观审讯的过程。这样一来,法庭的运作和审讯的公正度,都是让大众公开检视。只要有任何不妥,大众可以在第一时间反映出来,以确保我们的法律系统不是黑箱作业。到了现代,法庭成为各大报章采访记者的必到之处,也因为这样,我们才有机会在报章上看到那么多的有趣新闻。
实例二:
古时候的地方法庭,讲求的是人民的参与度。所以当时在法庭里,假如你看到平时在市集卖猪肉的阿伯,突然出现在主簿桌上,当起法庭人员,那也是没什么好惊讶的事。当时候,甚至连地方法庭的主审法官,都可能是没有读过法律的人。一般上地方法庭的法官,都是由地方上的名人绅士充当。这些没有读过法律的“法官”们,大部分都被奉为太平局绅(Justice of Peace “JP”)。太平局绅这个封号,从那个时候就开始被沿用,到了现代,已经失去它的原有意义了。
实例三:
陪审团制度也是这个原则的产物。我国在几十年前已经取消了陪审团制度。但是在一些西方国家,到了现在还有在用。其实陪审团的存在,可以避免法庭里的生杀大权不会被法官一人所操纵。同时也使到所有人民都有机会参与司法系统的运作。
Sunday, 8 July 2007
Peppy Law Class 8: Anybody seen it?
Posted by
P E P P Y
at
21:02
Labels: Peppy's Law Cla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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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你好,初次见面。。 =)
謝謝你拜訪我的部落格。
這些畫是你自己畫的嗎?不錯哦。
您是法律系學生嗎?還是律師呢?
我们是业余的涂鸦者,一个是律师,一个是软件工程师。大家多多联系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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